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养护专项工程沥青混合料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湖北交投高开 | 更新时间:2020-07-27 20:16:07

招标编号: GXTC-C-2013240

1. 招标条件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养护专项工程沥青混合料采购 招标人为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养护专项工程沥青混合料采购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负责汉十高速孝随段及随岳高速北段沥青混合料供应(沥青混合料报价含沥青价格,其中沥青由招标人提供,在结算清单中相应扣减):

1标段为孝感~安陆段沥青混合料供应;

2标段为安陆~洛阳店段沥青混合料供应;

3标段为洛阳店~安居段及随岳北段沥青混合料供应;

2.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4质量标准: 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2.5供货地点:1标段:孝感~安陆段,2标段:安陆~洛阳店段,3标段:洛阳店~安居段及随岳北段;

2.6供货周期:6个月,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多标段投标的报名要求: 各投标人均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同时中1个标段。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选择的优先中标顺序授予中标资格。对于同时参与各标段的投标人,如未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标段之间优先选择的中标顺序,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同标段的投标文件承诺的优先顺序不一致,其全部投标将被否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2020 07 27 日至 2020 07 31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大厦A16楼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4.3 招标文件的售价: 500 /标段,售后不退。

4.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须派代表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发送邮件至hhxdgzyx@qq.com邮箱(邮件主题名称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发送材料名称),招标代理机构验核相关报名资料通过后,投标人交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 08 03 14 0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开标地点):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大厦A16楼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3号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jsjt.com/)、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fgs.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

办公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 A16

联系人

褚女士

联系人

胡红霞、张朗、毕洋

联系电话

027-83468342

联系电话

027-87235209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hhxdgzyx@qq.com

传真

/

传真

027-87890750

                        

  2020  07 27


附 录: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具有沥青混合料经营资格;

3)沥青混合料拌合站至少具备一座不低于3000型的拌合楼;

4)拌合楼驻地距离汉十高速孝感至随州段收费站30公里范围内;

5)须有标准化的试验检测设备及实验室。

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备购置或租赁证明材料、百度或高德地图的距离截图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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